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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23 10:19:21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寒假期间,请各教学院(部)务必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各教学院(部)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实验实训场所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电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电路故障、水管破裂、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凡涉及使用化学药品的实验实训室,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贵重仪器物品须妥善保管好。

二、加强钥匙管理。各钥匙管理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要妥善放置、保管好钥匙,各类钥匙不可放在教师办公室墙上、办公桌上等显眼处。未经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同意不得配制钥匙,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三、卫生清扫。各教学院(部)放假前要对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实训室干净、整洁,消除火源,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好锁好门窗等;消防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显眼和使用方便的地方。

四、安全值班。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学院(部)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各单位所管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好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安全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各教学院(部)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确因实验实训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遵守使用管理和登记制度,使用记录要完备。

六、寒假期间,须做好防冻工作,以防止水管及试剂瓶等爆裂事故发生。做好屋面及墙面防漏水工作,以防止因漏水导致电路短路及设备浸水等事故发生。

七、寒假期间,各院教学(部)要结合各自专业实验实训室特点,做好其他和实验实训室等实训场所有关的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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