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正文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 正文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7届毕业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
日期:2026-05-29 09:57:39  作者:   编辑: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7届毕业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周职磋商-2026-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7260.00元

最高限价:367260.00元(60元/人/12个月)

包划分:1个包

采购需求:

保险责任

保险项目

保额(万)

保险

期限

保费

学生实习责任

累计责任限额

1000

12个月

60

/人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0

每次每人死亡责任限额

50

每次每人伤残责任限额

50

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后80%比例赔付)

6

精神损害责任

累计责任限额

1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

每次每人责任限额

1

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累计责任限额

20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

每次每人责任限额

5

施救费用责任

每次每人事故施救费用限额

5

每次每人事故每人施救费用限额

1

法律费用责任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

5

附加24小时意外扩展

累计责任限额

100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0

每次每人责任限额(其中死亡、伤残50万元)

50

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后80%比例赔付)

6

特别约定

乙方收到甲方或直接向乙方提出赔偿请求的学生或其他索赔权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的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的相关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和营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3: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行政楼3240办公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方式:现场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磋商文件,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39466126

采购部门:教务处

采购部门联系人:宋老师13939484528   麦老师15838622003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