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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18-05-15 10:45:38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了健全学校教学工作机制,提高教学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实现,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任:李清臣

副主任:李庶泉

委  员:付晓东 王利华  米青山  徐恒玉  周文一 

于爱霞      房中良 李明臣   

    穆向阳  严胜利     李思广

李东营

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付晓东兼任。

 

附件: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8515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教学改革举措、教育教学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教学管理制度与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组成

第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熟悉国家教育政策,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教育教学研究与决策能力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第四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若干,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对学校构建、完善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工作体系,以及确立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观念等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局与基本方向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评议。

2.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专家咨询,为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提供有关教学工作的讨论预案和咨询决策意见,对职能部门和院(部)确立教改思路与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指导。

3.负责学校涉及教学工作的有关重大制度的制定或可行性论证,监督、指导、检查学校教学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学校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仲裁。

4.指导学校的专业设置、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组织重大的教学经验、教学科研等交流活动。

5.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有关教学项目的评审,以及有关教学的各类评奖工作。

6.指导建立和完善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

7.宣传教学的有关政策、决定、规定,沟通学校与广大教师之间的联系。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参加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并表决;

2.提出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应讨论的议题;

3.听取和审议教务处长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第七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教育理论;

3.广泛征集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努力为学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服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必须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认真对待并完成各项职责。

第九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不定期地召集委员会会议。

第十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实施全员表决制,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议须在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的情况下,经与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515日印发